國家稅務總局
廣東省稅務局發布通告
從2025年12月1日起在廣東省
(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圍內
開展“發票抽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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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抽獎范圍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廣東省內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經營者依法開具給個人消費者的價稅合計金額100元(含)以上的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注意,下列普通發票不能參加開獎:
(一)已作廢或紅沖的普通發票;
(二)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
(三)票面有“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
(四)受票方為非個人消費者的普通發票;
(五)受票方未實名的普通發票;
(六)非正常戶、注銷戶開具的普通發票。
個人消費者取得上述普通發票后,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通過“粵稅通”小程序掃描發票二維碼或手工錄入發票相關信息,即可登記參與“發票抽獎”活動,即時開獎。
開獎共設5個等次的獎項,對應的獎金分別為人民幣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中獎獎金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給付中獎者。


祝君好運
來源:廣東稅務、中山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