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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店鋪擾民,惠城法院為小區業主按下“靜音鍵”
噪聲污染是一種“看不見的污染”,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身體健康,可謂是“隱形的殺手”。近日,惠城區法院妥善審結一件噪聲污染糾紛案件,為小區業主按下“靜音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安寧生活環境。
案情簡介
某小區一樓有三間銷售豬肉的店鋪,每日凌晨開始砍剁豬肉、豬骨,清晨6時用大喇叭叫賣銷售,造成小區單元間產生共振和噪聲,嚴重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及身心健康。為此,該小區業委會多次向街道辦、環保部門、公安部門投訴反映,相關部門也責令店鋪進行整改,但噪聲并未消除,于是業委會將三家店鋪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及時到小區進行現場勘查走訪,并根據業委會提交的整改通知書、店鋪提出的書面整改意見等了解前期整改情況。
惠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店鋪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確實產生一定的噪聲,有責任采取措施減輕經營活動噪聲影響,因此,法院支持業委會提出的,被告店鋪在每日晚上10時至次日早晨6時不得產生噪聲污染,經營期間也不得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噪聲污染已成為世界公害之一。近年來,相鄰關系權利人之間,因噪聲等不可量物侵害所導致的糾紛頻頻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94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系相鄰關系人,其中一方又是經營者,案件的妥善審理有利于引導經營者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相關國家規定,在保障了店鋪正常經營的同時,又還小區業主一個安靜的居住環境,切實提高居民生活滿意度。
【記者】盧慧
【通訊員】陳育敏 劉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