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2025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市直)七年級戶籍生招生公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惠城區實際情況,現將惠城區2025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市直)七年級戶籍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生對象
具有惠城區戶籍的六年級畢業生(以學籍為準)。
二 報名流程
(一)網上預報名
為降低家長提交佐證材料的難度,加快審核速度,按國家和省“教育入學一件事”工作要求,今年4所市直學校(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惠州學院附屬學校)試點網上證照授權,申請上述4所學校以外的學校可不用授權。
1、授權時間:5月31日9時至6月11日18時
家長可通過“粵省事”個人數字空間授權提交相關證件的信息,并獲取授權碼(具體操作見附件3)。
2、網上報名:6月6日9時至6月12日18時
家長于規定時間內登錄“惠上學戶籍生預報名系統”填報報名信息,網上申報未成功的家長,可于6月8日和9日期間(上午9點至11點,下午3點至5點)帶上相關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屬學校現場報名。申請4所市直學校學位的,請電話聯系學校咨詢。
(備注:網上預報名時,請嚴格按戶籍地址選擇所屬學區學校,以免初審后被退回。)
具有惠陽高級中學學區內戶籍且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房產的適齡少年申請入讀惠陽高級中學的,請前往惠陽高級中學登記(惠城區惠新中街1號),具體登記時間及登記所需資料請咨詢學校。聯系電話:2258971、2352360。最終審核結果由惠陽區教育局向申請人反饋。
(二)網上初審及結果公布
網上初審期:6月13日至7月10日。
學校根據職能部門反饋的數據對家長預報名的資料進行網上初審。家長可于7月11日登錄“惠上學戶籍生預報名系統”查詢初審派位結果及到校現場受理時間。家長按規定的受理時間到學校現場報名。
如家長對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等2所學校的初步派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電話或到現場咨詢。現場咨詢采用網上預約取號方式進行,請家長先在網上預約取號,并在預約時間內攜帶初步派位審核結果截圖(紙質版)、家長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件,前往市教育局設置的統一咨詢點進行咨詢。具體預約方法及咨詢地點,市教育局將于7月11日通過“惠州教育”“惠城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
(三)現場報名
1、時間:7月13日至7月14日(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的現場報名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學校公眾號信息發布)。
2、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查驗原件,提交復印件):
(1)學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兒童出生醫學證明或提供學生與法定監護人關系的證件證明材料;
(3)學籍基本信息表(由畢業學校打印蓋章)。
(4)學校區內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
①凡申請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惠州學院附屬學校、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市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等5所學校學位的,需出示學生父母的房產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
②凡申請市第一中學下埔校區、市第五中學初中部金峰校區、德威學校、東升學校、惠南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東坡學校、翠竹學校、金石學校、惠州中學實驗學校、惠臺學校、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鹿鳴學校等13所學校學位的,需出示學生父母或直系親屬或均為直系親屬共有的房產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首期發票)。
(備注:房屋用途為非住宅性質的,或房產被查封的,或學位被鎖定的,或租住房屋的,房產有以上情況的不予認定)
三 學區范圍及說明
公辦初中招生遵循“屬地管理,劃片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市區中心區(指江南、江北、橋東、橋西、河南岸、龍豐共6個街道)公辦學校(含中心區外區直屬的大湖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惠澤學校、鐵路學校、金石學校、惠博學校、市第五中學附屬學校、翠竹學校、新安學校、惠州中學實驗學校、惠州市實驗中學白鷺湖學校、鹿鳴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劃定招生區域。市區中心區初中學區范圍詳見《2025年惠城區市區中心區中學學區示意圖》(附件2)。
(一)關于過渡區
今年市第八中學、市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市第五中學初中部金峰校區及第七中學等學校學區有調整,在調整的區域內分別設置了“市第八中學/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第八中學/第七中學”及“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第五中學初中部金峰校區等三個過渡區,過渡期內符合條件的家生可選擇在新學區或老學區其中一所學校報名。
(二)市直公辦學校及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
凡申請4所市直公辦學校(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和惠州學院附屬學校)及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的,報名條件為戶主和房屋產權人為學生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和產權房地址須一致。
凡戶籍地址在上述5所公辦學校學區內,但戶口地址與房產地址不一致的,或戶口簿戶主、房產證權屬人不是學生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或房屋用途為非住宅性質的,或房產被查封的,或學位被鎖定的,或租住房屋的,按以下規則調撥:
1.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調撥到第七中學;
2.市第八中學(含過渡區申請八中但不符合條件的)調撥到第四中學;
3.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調撥到鐵路學校;
4.惠州學院附屬學校調撥到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
5.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含過渡區申請五中但不合條件的)調撥到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
(三)部分學校改派規則
1.市第一中學下埔校區調撥到第二中學或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
2.惠南學校調撥到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
3.德威學校調撥到新安學校;
4.東升學校調撥到新安學校;
5.東坡學校調撥到華僑中學;
6.翠竹學校調撥到中建麥紹棠學校;
7.合生實驗學校調撥到惠澤學校;
8.金石學校調撥到鐵路學校;
9.惠臺學校調撥到市第一中學田家炳校區;
10.惠州中學實驗學校調撥到新安學校;
11.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調撥到中建麥紹棠學校;
12.鹿鳴學校調撥到新安學校;
13.第五中學金峰校區調撥到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
(四)惠州學院附屬學校周邊學區入學申請
2025年秋季學期,惠州學院附屬學校將提供40個學位供周邊惠南學校及市第一中學惠港校區等2所學校學區的戶籍生申請入讀。家長需于7月13日至7月14日先在戶籍所屬學區學校報名,報名結束后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期間(上午9點至11點,下午3點至5點)帶上相關證件材料到惠州學院附屬學校報名點登記,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如申請人數超過提供的學位數,將采取搖號的方式錄取,如被錄取的則取消戶籍所屬學校學位,未被錄取的回戶籍所屬學校就讀。
(五)為緩解水口中學學位緊張的情況,戶籍地址在:自中信大橋東起,沿三環東路至龍湖大道交匯處,沿龍湖大道至惠州市1號公路(惠霞高速)交匯處,沿惠州市1號公路(惠霞高速)至惠澤大道交匯處,沿惠澤大道至三環東路交匯處,沿三環東路至惠州大道交匯處,沿惠州大道至江東大道交匯處,沿江東大道至隆生大橋東交匯處止,以上路段包圍區域(不含大湖學校學區)的學生調撥到惠澤學校。
(六)惠城區集體戶調撥安排
惠城區集體戶籍按所屬派出所集體戶口地址統籌安排學校,具體安排如下:

四 其他說明
(一)市第一中學南湖校區、市第八中學繼續實施住房學位鎖定,今年新增第五中學初中部麥地校區試行住房學位鎖定政策。以上三所學校所在的學區內,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戶家庭(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初中學位,如果孩子入學申請通過,將對該住房的學位進行鎖定,鎖定期間不允許其他產權人使用該住房申請學位,鎖定周期為3個學年,具體鎖定期間為起始年級入學報名審核確認當月至第三學年當年的3月1日。例如:學生在2025年7月通過了五中初中部(麥地校區)入學報名審核確認,其用于申請入學的房產的學位將被鎖定,直到其第三學年當年的3月1日(即2028年3月1日以后),才能解除學位鎖定。如該房產在鎖定期內進行了交易,那么該房產新的產權人,在2025年7月到2028年3月1日期間,無法再次申請五中初中部(麥地校區)的學位。
(二)網上初審結果不是最終的錄取結果,最終的錄取結果以現場報名審核結果為準。
(三)報名結束后,新遷入惠城區內戶籍六年級學生的家長可于8月4日至8月5日工作時間內,帶上報名所需的材料到戶籍所屬學區學校登記,如所屬學區的學校學位已滿,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
(四)已在網上初審通過,但未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到所屬學校報名的,可于8月4日至8月5日到所屬學區的學校申請學位,如所屬學區的學校學位已滿,則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
(五)未在網上預報名或其他原因導致報名系統無法識別戶籍信息,但在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內到所屬學校報名的,由學校先受理審核,待相關職能部門核驗通過后,符合入學條件的直接錄取。
(六)持有優粵惠才卡的人士申請子女入讀公辦學校,需于7月15日前登錄“惠州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http://113.96.110.56:8990/js/a/login)登記入學需求。派位結果由教育行政部門電話通知申請人。
(七)在惠城區工作、投資及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港澳臺人士和國際人士申請隨遷子女(港澳臺籍或外籍)入讀公辦學校,可于6月10日至6月12日到持相關證件材料到惠城區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登記,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公辦學校。
(八)未能將戶籍從市中心區遷入非中心區居住地的學生,可向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學校申請(不含區直學校),學校視學位情況給予安排,如所申請學校學位已滿,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
(九)本文中的“直系親屬”原則上指三代直系親屬,即學生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十)因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位申請資格,并將虛假材料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十一)凡對學位有爭議的可向招生工作仲裁小組申請裁定(申請市直學校的,請咨詢市教育局)。惠城區教育局電話:2677411;市教育局電話:2286381。
(十二)招生咨詢電話(申請市直學校的,請咨詢市教育局)。惠城區教育局:2677411、2677001;市教育局:2286381;各公辦學校招生電話詳見附件1。
(十三)惠城區殘疾兒童少年申請入讀特殊教育學校的,請家長關注惠州市特殊學校、惠城特校微信公眾號;惠州市特殊學校招生咨詢電話:2395446,惠城區特殊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6486909。
(十四)本公告解釋權歸惠州市、區聯合招生工作小組。
惠州市、區聯合招生工作小組
2025年5月30日
來源:惠州市、區聯合招生工作小組、惠城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