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竟還有人把馬路當舞臺,極盡手段,用“生命”去演戲,以制造交通事故方式實施“碰瓷”。根據前期摸排的線索,惠州交警組織精干警力再次亮劍,通過深度分析、精準研判,剝絲抽繭、循線追蹤,將一浮出水面“碰瓷”的犯罪團伙擒獲。

1月5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刑警支隊及博羅縣刑警大隊在收費站出口將正準備下高速的碰瓷嫌疑車輛現場堵截,成功抓獲車上兩名犯罪嫌疑人龐某峰(男,35歲)和周某能(男,29歲),繳獲作案用車一輛,假車牌一副,鐵螺母一批。經嫌疑人供述,其作案過程中一般選擇外省號牌且車上人數較少(1-2人)的車輛下手,在兩車幾乎并行的情況下,向對方車輛底部扔一個鐵螺母制造聲響,制造發生車輛剮蹭的假象,之后示意對方車主停車協商,其中一名嫌疑人會趕在對方車主還沒來得及下車之前,用磨砂紙在對方車輛與作案車輛左(右)后視鏡相同高度的位置劃出一條痕跡,之后以車輛發生剮蹭的理由要求私了賠償,并通過網上購物平臺搜索相同型號車輛左(右)后視鏡的價格,以相關平臺上的價格索要賠償金額。經深挖擴線,辦案民警掌握該團伙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已于前期提前返回老家,辦案民警立即前往外省開展抓捕工作,并1月11日成功將龐某文(男,20歲)抓獲歸案。

經審訊,龐某峰、周某能、龐某文對在惠州市及周邊地市高速公路進行碰瓷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惠州交警提醒:
為防范碰瓷,首先要做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行車,不給碰瓷者可乘之機。如果遭遇碰瓷,要主動報警處理。建議配備行車記錄儀,可在關鍵時刻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請勿因對方的嚇唬性言辭或引導,圖省事而選擇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