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社廳公布了《2023年第四批拖欠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和《2023年第四批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名單》。記者從名單中獲悉,惠州共有三家企業因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被通報。
根據《2023年第四批拖欠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顯示,共有11家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被通報,其中,惠州市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4名勞動者勞動報酬6.92萬元;廣東超然勞務有限公司拖欠9名勞動者勞動報酬13.03萬元,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2023年第四批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名單》顯示,14家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其中惠州市嘉飛輝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因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被納入懲戒對象名單。
據了解,對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及其社會公布情況,人社部門將記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用體系,并與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實施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人社行政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工資,逾期未支付的,人社行政部門應當作出列入決定,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當事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期限為3年,自人社行政部門作出列入決定之日起計算。在此期間,相關部門將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對相關失信單位及個人予以限制。
惠報全媒體記者駱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