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
博羅園洲九潭芙蓉街4號廠房發生火災
建筑為單層鐵皮結構
燃燒物質為海綿等
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查明,博羅縣俊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電工黃某某火災當天在倉庫內進行燒焊作業,黃某某在沒有焊工證的情況下在倉庫內違規進行燒焊作業,導致電焊高溫火化燒穿倉庫中間分隔鐵皮引燃倉庫旁邊海綿包裝拆料發生火災,導致過火面積約100平方米。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情節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決定給予黃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牢記動火作業安全規定
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