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一執行案例入選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積極協商釋法析理 既保權益也保民生
惠州日報訊 (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黃俊 劉秋璇)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交叉執行追責案例(第一批)和交叉執行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報》,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惠陽區法院”)報送的《異地交叉執行、強化府院協調促進執行和解保民生》案例入選,作為交叉執行典型案例向全國法院推介,供交流、借鑒。
案情
發揮屬地執行優勢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
記者了解到,在此案中,因被執行人惠州市某水質凈化有限公司、丘某某拖欠申請執行人惠州市某公司貨款967萬元及利息,申請執行人向惠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該院對被執行人財產進行調查,依法查封丘某某名下的4處不動產。經核實,該4處不動產均位于惠陽區,且被執行人惠州市某水質凈化有限公司注冊地也位于惠陽區,是惠陽城區第二污水處理廠經營主體。基于上述情況,該院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申請將本案指定由惠陽區法院執行。
惠陽區法院經調查核實,被執行人惠州市某水質凈化有限公司承接惠陽區淡水城區60%的污水處理工作,其因負責政府污水處理工程,享有應收工程款,該款由惠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照被執行人指定的方式按月分期付至被執行人賬戶,但案外人某銀行惠陽支行對上述應收工程款享有質押權。惠陽區法院依法凍結相關賬戶后,申請執行人多次提交書面材料,要求惠陽區法院執行該工程款。惠陽區法院經向惠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實,該局確認了應付給被執行人的具體金額、款項性質、支付方式等事項。同時,該局認為,若強制執行該工程款,將直接影響企業污水處理工程進度,進而影響淡水城區近20萬居民的日常生活,亦會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影響。
為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保障淡水城區居民的日常生活,保護當地的生態環境,惠陽區法院充分發揮屬地執行優勢,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和質押權人進行協商,摸清癥結,釋法析理,答疑解惑,并多次協調區住建部門。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在保障被執行人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相關污水處理項目正常建設的前提下,按月扣劃工程款共計967萬元支付給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同意放棄對利息的追償,并申請解除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的凍結和不動產的查封。
典型
既保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又保障民生項目順利推進
據介紹,這是近年來惠陽區法院執行條線首次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此案中,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在異地,且案涉當地民生項目保障問題,執行工作推進存在困難。惠陽區法院通過交叉執行,將案件指定到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并在當地政府職能部門配合支持下,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讓被執行人保留必要資金繼續推進民生項目,多余部分用于償還申請執行人債權,既保護了雙方合法權益,又保障了當地民生項目順利推進,維護了當地百姓的生活安寧。
惠陽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該院全面有序推進交叉執行工作,堅持集中組織開展與常態化開展相結合,壓實工作責任,創新工作方法,最大限度激發交叉執行效能,做深做實“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交叉執行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推動整體執行工作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