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省高院首次發布行政訴訟十大司法建議
市法院一司法建議入選
惠州日報訊 (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陳育敏)日前,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布行政訴訟十大司法建議,市法院《關于依法處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司法建議》入選。
去年,市法院通過分析以我市某鎮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發現該鎮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類案件占比較大,且存在敗訴率畸高、不履行法定職責、事實認定不清以及案件重復敗訴等問題。市法院向該鎮政府提出建議:加強對婦女權益保障法、廣東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及時有效化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糾紛;梳理總結行政案件敗訴原因,對其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在履行生效判決重新作出行政行為時,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
該鎮政府高度重視并認真組織落實司法建議,積極開展案件協調工作,做好訴前調解,提升糾紛調處化解能力;聯合相關業務部門到涉訴案件集中的村組進行普法宣講,做好當事人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工作;梳理總結敗訴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在依法治區工作專班的指導下積極履職,規范行政應訴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基礎,關系農民個人生存權和發展權,關乎農村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市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司法建議督促基層政府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工作中,切實按照尊重事實、程序規范、群眾認可的原則依法依規作出處理,有助于充分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化解村集體矛盾隱患,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
據悉,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大力推動下,去年4月,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專門印發《關于加強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工作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意見》。去年,廣東法院共發出行政訴訟司法建議232份,行政機關當年落實202件,落實率為87.1%、同比增長5.7%。今年4月,省高級人民法院專門制定《關于提高司法建議工作質量的意見》,全省法院通過府院聯席會議、行政審判白皮書、數據共享等方式,向行政機關通報司法建議有關情況,督促行政機關積極落實反饋行政訴訟司法建議。
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首批行政訴訟十大司法建議,范圍涵蓋集體土地征收、安全生產許可、土地規劃執法、交通執法、婚姻登記、不動產登記等多個領域,體現了廣東法院在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司法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