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獲悉,惠城區水口人民路與龍湖市場路口、三環東路與龍湖大道路口等4個路口,將新增大貨車違反禁令入城視頻監控設備,提醒符合條件的大貨車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避免被抓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關于“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地點應向社會公布”的規定,惠州交管部門將一些視頻監控點位對外公布。
其中,惠城區水口人民路與龍湖市場路口、惠州大道/湖溪大道(大湖溪派出所)路口、惠州大道/藍波灣路口、惠城區三環東路與龍湖大道路口4個路口的視頻監控設備,主要適用于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
惠報全媒體記者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