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廣東高院發布13個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創新事例
市法院創新事例入選
日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13個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創新事例,其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法院”)“構建‘司法+’灣區生態保護新路徑”創新事例入選。
為精準服務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市法院以東江流域、環南昆山—羅浮山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建設、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為抓手,創新審判機制、推動跨域協作、探索系統治理,努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新模式,為新時代生態文明司法實踐提供參考樣本。
“司法+專業”,創新專業化審判機制。市法院全面推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改革,市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基層法院設立環境資源“三合一”或“二合一”審判工作室,刑事、民事、行政審判領域各指定一名法官搭配組成交叉合議庭。“因案制宜”適用“3+4”(3名審判員+4名陪審員)大合議庭模式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創新司法懲治與生態修復相結合的審執模式,推動環境資源審判逐步邁向“專門機構、專業團隊、專精審判”的專業化模式。
“司法+行政”,打造綜合治理體系。市法院與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建立常態化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會同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等9個部門聯合簽署《關于加強行政司法聯動 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實施意見》,全面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協調聯動。定期發布涉環境資源行政案件白皮書,及時發出有針對性的司法建議,支持鼓勵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前端治理;與高校加強實踐與法學理論合作交流,主動對接技術咨詢專家庫資源,補強法官專業技術領域的知識短板;此外,及時總結環境資源“司法+執法”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形成相關調研成果,促進環境資源司法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
“司法+跨域”,構建多元共治格局。結合東江流域治理特點,市法院協調相關地市加強司法聯動,促進沿江法院就加強生態環境資源司法協作達成共識,建立東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在司法協助、信息共享、審執一體、聯絡交流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同時,對涉東江流域案件建立快立快審快判機制,開展案件分析研判,向黨委、政府提出綜合治理建議,重點加強東江流域稀土、礦產等重要資源司法保護。
市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構建‘司法+’灣區生態保護新路徑”以專業化審判為基礎,對內聚集審判資源、優化資源配置,有效促進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判理念和規則統一,形成立體化司法保護;對外強化對接溝通,統籌系統資源,形成環境資源執法司法聯動合力,有效推動構建各司其職、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協同創新的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新格局。
據悉,2022年至2024年,惠州全市法院共審結涉環境資源案件近700件;針對生態環境保護制發司法建議近20份;完成12次生態環境損害司法確認,判決生態環境修復費用近1億元。
惠州日報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陳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