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章婷)“案件已達成和解,感謝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近日,大亞灣人民法院執行局充分發揮執行聯動機制作用,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鼎力協助下完成了異地執行工作,以執法辦案的“同城效應”實現1+1>2的最大化執行效果。
“李法官!我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發現了被執行人王某的車輛!麻煩趕快派人過來查扣!”5月9日,執行法官李海仁突然接到申請人李某的一通緊急電話。
原來,李某與被執行人王某中介合同糾紛一案,經大亞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王某需向李某返還購房傭金4萬元。判決生效后,因王某經多次催討仍未清償債務,李某遂向大亞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面對扣押車輛的緊急任務和時間緊迫的現實困境,李海仁當即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負責人焦國桐發送信息,請求協同查扣車輛,很快得到了肯定答復。
為了保障異地執行事務的高效辦理,李海仁同時啟動應急執行工作預案,指派多名經驗豐富的執行干警趕赴被執行人車輛所在現場。
“你們不能扣車!”見到法院干警,被執行人王某情緒激動,不愿配合,車內還坐著懷孕的妻子。現場一度陷入膠著。“單純地采取強制措施只會激化雙方矛盾”。焦國桐立即撥通李海仁電話,提出現階段不宜再強制采取措施。兩位法官電話商討后決定,先將王某帶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組織雙方協商解決。
調解室里,焦國桐了解到,被執行人王某對該案提出了再審申請,且于當天開庭。結合現實情況,焦國桐再次撥通李海仁電話,兩人權衡雙方利益,為當事人制定了解決方案。
掛了電話,焦國桐再次做起了雙方的思想工作,既釋法又明理,引導雙方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最終,雙方同意了解決方案。原本劍拔弩張的糾紛就此按下了“暫停鍵”。
大亞灣人民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與上級法院、兄弟法院執行工作“同頻共振”,攜手打通執行梗阻,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和當事人的勝訴合法權益。